各学部、处室:
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。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立足省情、发挥优势、体现特色,按照“创新引领、科技支撑、跨越发展、惠及民众”的要求,推进高校科学研究为我省推进“三化”建设、“两型社会”建设紧密服务。重点支持产业化技术研究和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应用基础研究、社会公益性研究。
二、申报限额。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、优秀青年项目、一般项目三类,均限额申报(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一)。
三、申报要求。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基本条件、程序要求、材料格式及查新要求等,按照《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湘教通〔2006〕40号)有关规定办理。
四、材料报送。重点项目、优秀青年项目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,一般项目报送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,所有材料由各学部汇总并填写好申报情况汇总表(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)4月4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办公室,原则上不接受任何个人申报。有关表格可从湖南高校科技网下载http://218.75.242.251:8188。
科 研 处
2008年3月6日